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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科力远(600478):科力远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2025-04-17 13:46: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宜春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数智能源”)、宜丰县东联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联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宜春数智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0,000万元,为东联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3,988.5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宜春数智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为东联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宜春数智能源少数股东海南兴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郴州吉耀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在宜春数智能源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工程建设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宜春数智能源与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1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东联公司与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二十三冶”)签署《宜丰县同安乡同安瓷矿40万吨/年矿山基建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由五矿二十三冶作为东联公司所有的宜丰县同安乡同安瓷矿(以下简称“同安矿”)40万吨/年矿山基建工程建设的 EPC工程总承包方,总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3,988.54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孙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力元”) 拟与五矿二十三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双方为东联公司对五矿二十三冶的上述债务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共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988.54万元,保证期间为东联公司应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84,05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多宝体育入口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多宝体育入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集成电路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自行车修理,电动自行车维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共享自行车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多宝体育入口轮胎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残疾人座车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玩具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0%,海南兴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郴州吉耀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宜春数智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公司名称:宜丰县东联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38P35309 成立时间:2019年7月3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同安乡人民街57号 法定代表人:陈焕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东联公司59.34%股权,东联公司为公司 控股孙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 (1)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押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2)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支出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运输、拍卖、评估等一切合理费用)。
保证人: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应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因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形成的工程款项,包括上述主债权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发生的费用等。
反担保义务人(反担保方):海南兴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郴州吉耀科技有限公司
反担保金额:各反担保方按持股比例分别承担3,000万元反担保责任,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占主担保金额的60%)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1)本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实际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违约金等);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春数智能源业务发展和控股孙公司东联公司矿山建设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金额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宜春数智能源股东海南兴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郴州吉耀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其持股比例为公司给宜春数智能源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因东联公司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东联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6,242.54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11,842.54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64.68%、151.99%。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特此公告。